党政机关考察学习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的作风建设,坚决制止一切无实质意义的外出活动,确保领导干部更加集中精力扎实推进工作,树立党政机关良好形象,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党政机关外出考察学习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控制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党政机关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进行,不得互相攀比、奢侈浪费。组团外出考察和出国(境)学习考察要严格控制批次与人数,明确考察学习的地点与时限;经批准外出学习考察的,不准擅自延长时间、改变路线或中途滞留;在经费使用上要勤俭节约,严格按照规定的差旅费开支标准和考察学习预算经费标准开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参加、不组织各类公款旅游,坚决禁止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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