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社区防灾减灾的综合水平,增强社区居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有关要求,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防灾减灾工作”有关论述为指针,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把防灾减灾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好”的重要指示,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大力推进全市的防灾减灾工作,有效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年至年,在全市城乡社区创建100个“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在此基础上力争50%的社区升级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未完,全文共1277字,当前显示32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