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绿化月义务植树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驻乡)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民绿化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今年月日至月28日定为“全民绿化月”,全面开展义务绿化植树活动。为掀起全乡绿化造林高潮,进一步推动我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根据组发〔2012〕1号文件和市下达我乡2012年春季绿化目标任务,将“全民绿化月”植树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凡男年满16至60周岁,女年满16至55周岁有劳动能力的每人每年植树3棵以上,3年共计每人植树10棵以上,2012年每户房前屋后植树10棵以上。
2、集镇、道路、水边宜林荒地公益造林27000株。(任务安排见附3)。
3、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生产场地绿化率达40%以上,出行道路、房屋四周由各单位统筹安排实现全面绿化。
二、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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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