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评议考核通知
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考核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各行政执法单位。
二、评议考核内容
《县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政办发[201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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