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消防组织机构建设通知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提高全民消防意识,推动我办事处消防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实现辖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要求,根据全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标准。
二、成立消防工作机构
办事处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联络小组:信息员。
三、消防专职人员
四、社区消防力量
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西路社区居委会
五、社区消防业务建设
(一)设立消防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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