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短途客运价格成本调查报告
近几年,我市农村客运票价逢节必涨,节后不降,恶性循环。塔城市价格监督部门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收效甚微。群众对此非常不满,举报甚多。为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疏导价费矛盾,科学合理地执行农村短途客运价格政策,实现“确保物价稳定和群众生活需要”的工作目的,塔城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对乡镇场农村短途客运经营情况及价格成本进行了调查。我市农村短途客运票价审批的共有23条营运线路,拥有运输客车157辆,从业人数157人,其经营方式为挂靠经营体。其运营主管单位为地区运管局,经营者均有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
一、客运价格现状及问题
我市农村客运票价的制定是地区发改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汽车运价规则》、《自治区汽车运价实施规则》及《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制定的。现在仍执行塔城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塔城市县(乡)道路客运票价的通知”(塔地计价[2006]47号)。去年初接到举报后就此进行了多次专题调查,经查发现两家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违反了塔地计价[2006]47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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