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保证民族团结的保证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更好地配合学校开展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坚决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坚持对各族干部群众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使之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做到符合学校创建活动的整体要求,并把此活动纳入到教育轨道,纳入到学校首要工作之一,与学校争先创优、精神文明等活动相结合,促进各民族教师共同奋斗,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特作如下承诺:
1、将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列入教育教学计划,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贯穿学生成长成才的各阶段,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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