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随州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公司(中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白云大道二期二标段工程施工期间一定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随州市政府和市建委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文件的指示要求,按月支付民工工资,保证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如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本公司愿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处理。
特此保证。
施工单位: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6月6日
篇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在“20xx年xx市二期春季城市绿化工程
(二)”招标中,中得第十三标段,工期为2011年3月15日至20xx年5月31日,现工程已结束,我公司保证在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事,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情况,如有拖欠情况,我公司愿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处理。特此保证
xx市绿洲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0日
xx市绿洲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主要人员联系电话
杨xx:
孙xx:
xx市绿洲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8月10日
13xxxxxxxx813xxxxxxx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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