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造林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全民爱绿、护绿、建绿的热情,迅速掀起春季绿化活动的高潮,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进而推动全县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县环保世纪行办公室牵头,以县城镇绿化管理办公室为主体,用3至5年的时间在攸州公园、灵龟峰公园各建立一个植树造林示范基地。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两个植树造林基地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社会造林,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和尽责率,确保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实现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植树造林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环保世纪行义务植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易
副组长:丁
成员:****
三、规划选址:
根据攸州公园和灵龟峰公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及目前开发建设进度,通过综合考虑,将攸州公园“狮峰亭”景点,灵龟峰公园“灵峰观涛”、“枫林”景点为中心的地域确立为植树造林基地的选址范围,总面积亩。
四、土地使用:
(未完,全文共1878字,当前显示4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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