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
第一部分关于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内容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是教育研究活动的基本单位。其管理内容,站在不同的位置,或考虑问题的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理解及不同的内容。
1.广义狭义的理解。
广义理解。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内容应包含有8个方面:①组织;②课题类别和选题;③申报;④评审;⑤经费(管理);⑥课题管理;⑦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⑧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评奖。
狭义理解。仅指“⑥课题管理”这一部分。
2.工作性质的理解。从课题管理的分工工作性质看,既包含有行政性的管理,又包含业务性的管理。
3.课题级别的理解。从立项课题的级别来看,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可以有5级。
国家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审批的课题;
自治区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的,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广西教育厅批准立项的课题;
地市级——由地市教科所教研室组织,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教育局批准的课题;
县(市区)级——县教研室组织,县(市区)教育局批准的课题;
校级——学校自己组织并批准立项的课题。
4.管理层次的理解。
宏观管理——课题的规划管理属于宏观层次的管理,意在引导科研方向,形成研究重点,调动、组织和协调研究力量,有助于教育科研工作整体目标的明确与教育研究资源的合理组织。如区教科规划办对全广西、各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对本地市、各县教研室对本县区范围内课题的规划管理。
宏观管理较偏重于行政性的管理。
微观管理——以课题的研究进程为管理对象,以研究方法与技术为主要领域,以课题个体的成果效益最优化为管理目的,是落实课题规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关键。指课题自身独立的管理。
微观管理偏重于业务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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