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滩村集资建村级公路的调研
开展“一路一议”拓宽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渠道
对文昌镇新滩村集资建村级公路的调研
“三自”政策造就“马太效应”
1996年颂布的《公路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原则为“三自”方针,即“自建、自养、自管”。这一政策与建国以来农村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样,都是建立在向城市倾斜的分配格局基础上的。在这一背景下,就出现了城里人走路,不需要掏自己腰包,而农民走路却得留下买路钱的现象。“三自”政策强烈依赖地域的特点,造成了农村公路建设上的“马太效应”:经济发达地区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充足,道路建设速度快,反过来促进经济更加繁荣;地处偏远的落后地区没有资金修路,结果是没钱修路,道路条件不好,经济更加落后。
村道建设遭遇资金压力
多年以来,乡村公路建设资金除交通主管部门“以奖代补”和地区财政附加这两块极少量的资金来源外,主要是农民集资和“两工两费”等形式进行筹资,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村公路有相对稳定的建设资金。但税费改革意味着农民集资被禁止,“两工”也逐步取消,乡村公路建设只能靠村集体经济,“一事一议”政策和“以奖代补”政策。
一是新滩村集体经济空壳,投资村级公路只能通过筹劳的方式进行,而按照规定每个劳力每年义务工不超过10个工日,能够用于公路建设的也不多。况且以工代形式有摊派之嫌,难以操作。
二是作为村内公益事业,村级公路虽然能够通过“一事一议”的方法解决,但人均15元的上额限度使筹资额极为有限,特别是村内人口少,经济条件差,建设里程长,地形复杂的乡村,即使将所有筹资额全部用于村级公路建设上,也是杯水车薪,加之教育、水利、植树、农田基本建设均属“一事一议”的范围,真正用于村级道路上的资金更是廖廖无几。
三是“以奖代补”政策资金也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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