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民生问题调研报告(2)
2.最低生活保障跟不上物价上涨。目前我区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8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83元/人·年。面对通货膨胀,物价不断上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却未相应提高,相形之下,贫困居民和村民的生活水平实际已经降低。
3.城市居(村)委干部补助标准低。目前我区居委干部(不分城市及镇)年均工资为8640元(720元/月人),除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实际居委会干部领到手是500-600元/月人;村委干部工资为5300元/年人。而且我区居委没有城市和镇级之分,全部为城市居委。目前物价飞涨,居(村)委会干部补助标准过低,与他们工作的付出形成极大反差。
(三)教育方面
1.学校布局不够合理。我区小学大多集中于北部湾路以北的老城区(市区学校共有15所,其中北部湾路以北就占了10所),这些学校占地面积小,学生多、部分学校班额过大;而东、南部的新建区学校少,整个城区学校布局已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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