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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跟踪研究报告(10)

造成新的城乡不公,也会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四是农民承担过多的“税外”负担,尤其是一些新的乱收费,不仅会抵消农村税费改革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作用,直接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甚至会使农村税费改革面临陷入“黄宗羲陷阱”的危险。

五、基本判断:政策检讨

(一)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干部仍是“征收税费”的主要力量

一个良好的愿望是,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农民交纳税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会大大提高,进而会大幅度减少税费征收工作量;因而,完全可以依靠农税征管人员完成税费征收任务,其他乡村干部可以抽身不管。调查显示,这个愿望没有实现。

1、单靠有限的农税征管人员,无法面对数量庞大、高度分散、规模狭小的农户。从调查情况看,尤其是在一些传统农区,平均每个村约有上千农户,每个乡镇有十数个村、上万农户。农村税费改革要实现村村减负、户户减负的目标,必须在农业税费征收之前,对农业税计税面积、税负水平进行逐村逐户核实查对,还要做到让所有农户对各自的计税面积、计税金额和负担卡签字;在税费征收过程中,不仅要宣传发动,还要上门征缴,同时还要做好困难户的核查和税费减免、“钉子户”的说服教育或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等项工作。如果再加上与农税“搭车”征收的“非农业税费”征收工作,要单靠乡镇农税征管人员保质保量地完成,是根本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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