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大执法《就业促进法》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扩大就业总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期间,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银鹰化纤和豪迈科技,召开了由劳动、工会、教育、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的基本情况
《就业促进法》自xx年1月1日实施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这部法律,注重从完善工作协调体系、政策激励体系、就业服务体系、技能培训体系、创业促进体系、就业援助体系着手,有效推进了全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xx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4000余个;城镇新增就业990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30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困难群体、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再就业69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62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
(一)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举办了由企业劳资人员、镇街、市直部门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在时代广场、文化广场、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了多次《就业促进法》宣传咨询活动,免费向社会各界赠阅《就业促进法》单行本1200册,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设立《就业促进法》宣传栏18个,悬挂宣传横幅12幅;在电视台设立劳动保障专题节目12期,在《今日》刊登劳动保障法规政策20期。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就业、支持就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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