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工作报告(5)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力规范企业安全行为
23、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准入规定,把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源头行政许可关。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工艺来源认定和行政许可变更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继续加大对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甲种证和带有仓储乙种证单位的现场核查力度。不断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台帐和档案,加大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督查指导,对未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的生产企业,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间,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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