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农村经济民族宗教委员会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根据今年工作安排,农经民宗委在常委会副主任龙永平的带领下,组成调研组,于9月中旬围绕国家宗教政策以及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的贯彻执行,对我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市基督教堂、清真寺、黔明寺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活动情况,并征询了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市基督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佛教协会和市道教协会的意见和建议。之后,又召开了有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区政府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集中研究和协调处理调研中反映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多教种并存的城市,五大传统宗教即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和道教,在我市都有信徒和活动场所。目前,全市共有宗教团体14个,教职人员200多人,信教群众50多万人。经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71处,其中佛教34处,基督教26处,天主教6处,伊斯兰教2处,道教3处。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及其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正确引导下,我市宗教工作呈现出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的态势。爱国爱教精神日益深入人心,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自主办教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依教义教规开展各种宗教活动始终是我市宗教界的主流倾向。而且,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还以其特有方式,如举办祈福活动、开展慈善募捐、参与两岸宗教文化交流、疏导信众情绪等,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各项事业。例如2008年罕见凝冻和汶川大地震以及2010年特大干旱期间,我市宗教界就分别募集赈灾资金248.42万元、107万元和65.8万元。特别是积极参与“三创一办”活动,将活动宗旨、意义、要求等内容融入到教义宣讲之中,向信教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四十多万份;组织教职人员参加森林防护、维护交通秩序等“绿丝带”志愿活动;在春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引导信教群众采用敬献鲜花、水果等生态环保方式进行祭奠,等等。
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表现为5个方面:
(一)强化爱国宗教组织的建设
为保证党和政府对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强化爱国宗教组织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依照宗教政策和法规,着力指导各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认真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市基督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市伊斯兰教协会完成了换届工作;指导道教界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市道教协会;指导弘福寺、黔明寺、北天主教堂和新华路教堂完成了民主管理小组的结构调整,等等。由此进一步充实了各爱国宗教组织的力量,尤其是把一批年轻教职人员充实到了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和寺观教堂民主管理小组之中,使其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依法、依教义教规自主开展宗教活动的组织作用,以及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信教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和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培训,按季度定期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国家宗教政策和法规教育;适时把他们选送到上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全国和省级宗教团体举办的培训班学习;组织各宗教团体对他们进行资格认证。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对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举行茶话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在信教群众中广泛宣传普及宗教政策和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信教群众抵御外部势力影响、依法进行宗教活动的自觉性。
(三)加大宗教工作经费保障,完善宗教管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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