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消安委《xx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执法检查、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消防执法水平、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新区成立由新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王海川任组长,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刘建中和xx公安分局督察长、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贾庆国任副组长,各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办事处、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检查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商市场、医院、中小学校、福利院、老人院、公共娱乐场所、幼儿园、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xx消安委〔xx〕21号)要求,检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重点行业。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要依据各自职责,研究出台相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民政部门要重点对福利院、老人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午托机构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文体部门要重点对文物古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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