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党建工作要点
x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民营兴县、流通富县”四大战略的实施,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完成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一、关于监督工作
依法监督工作重点:
1、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2、关于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工作;
3、关于诚信水库建设工作;
4、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5、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县工作;
6、关于农村防病改水工作;
7、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工作;
8、关于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9、关于大会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
二、关于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依照《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三、关于代表工作
1、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为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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