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文物安全工作,根据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20**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对全省各地及省直文博单位文物安全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深入各级、各类文博单位进行检查调研,详细听取文物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与基层文博单位干部职工座谈交流,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分析存在的不足及问题,研究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护丰富的文物资源是文物工作基本责任
我省地处中原腹地,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是全国重要的文物资源大省。全省现有6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35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0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40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18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158座博物馆,180余万件馆藏文物,中国八大古都我省有郑州、开封、洛阳、安阳4座。全省18个省辖市均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8个县、市、区均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省文物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时代蝉联、价值突出、开发利用潜力大,是传承创新华夏历史文明、促进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显著优势。文物安全作为文物工作的基础和生命线,是各项工作的底线,关系到文物事业繁荣发展的全局。
二、文物安全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文物事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工作新格局逐步形成。各级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在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坚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文物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田野文物保护、被盗文物追索等工作中给予关注、指导,并做出重要批示。2011年,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河南省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制度以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组成人员包括省政府副秘书长及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民委、省公安厅等10个部门相关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联度会议制度的建立对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文物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文物局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领导班子始终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文物万无一失。局长办公会不仅定期研究文物安全工作问题,并针对全省专项打击文物犯罪等重大事项,召开专项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以确保文物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开展了重要节假日安全大检查、全省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博物馆安全大检查,文物保护单位防雷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确保安全责任落实
我省文物法制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1983年,即《文物保护法》颁布的第二年,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并根据工作需要,于1988年、201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近年来,省人大还审议通过或批准了《河南省开封城墙保护条例》等7部文物保护地方法规,总数达到了12部。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博物馆建设加快文博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省文物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10多项配套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为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素质,制定了全省文物行政执法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开展年度执法培训,年培训各类人员1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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