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诚信倡议书2篇
全县农资经营户:
为营造诚信、守法、文明、有序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服务和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我局向全县从事化肥、种子、农机、农具及配件、农膜、农药等经营活动的农资企业,发出倡议:
一、持照经营,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商部门农资市场管理规定;
二、执行工商部门制订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
三、进入县内的化肥商品,主动向工商机关书面申报,并告知供应商、销售商及我们所有化肥存放点及仓库;
四、从合法的渠道进货,履行好质量和数量验收,把好农资商品进入关;
五、主动向供应商索取购销发票、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书及营业执照、商标证、商品标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保存二年;
六、在醒目地点设立公示牌,公示商品名称、厂名、厂址、价格、批次、有效期、主要成分和含量、质量等级,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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