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为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专项报告,4月22日至24日,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孟磊的带领下,就全市检察院近三年来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围绕规范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公诉、民行监督等行使检察权以及规范检务公开等主要内容,调研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xx县(市)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基层司法所和执法干警座谈会,实地察看了xx市、xx县、xx县等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大厅、案管大厅、举报处理室、案件讨论室、审讯室、监控室,并查阅了部分卷宗和档案资料,对全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今年下半年,法工委对市检察院的工作又进行多次走访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特点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狠抓司法规范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检察权运行,司法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
(一)抓好培训教育,增强规范司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业务学习和座谈讨论,对业务骨干、重点执法岗位人员分类培训,开展以案释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利用典型案件和冤假错案进行针对性教育等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对执法干警的理念教育和业务培训,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的执法理念,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增强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规范执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素质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范司法体系。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规范化建设制度体系。一是制定了《xx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贪污贿赂案件管辖权的规定》、《xx市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规范文明安全执法巡查制度》、《xx市人民检察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规范了办案行为,明确了办案职责和纪律,完善了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执行监督、公诉案件办案、举报中心工作等重要办案环节的管理流程,形成了程序标准明确、责任规定具体的规范化管理模式,避免了执法活动随意性;二是探索建立了“涉检信访息诉和解”、“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及“民事申诉案件和解”等“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行批捕、起诉案件分类审查、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协作等制度,推动了依法办案和司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三是积极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上线运行,将办案工作流程软件化,使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细化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网上操作流程,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网上动态管理、适时监督和质量控制,减少了人为因素,规范了司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2012年以来,共办理不捕860人,不诉254人,纠正漏捕421人,纠正漏诉40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6件,撤案87件;建议基层院提请抗诉64件,法院改判43件;今年3月,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00件,提出纠正意见89件,建议收监执行6名罪犯,查处刑罚变更执行职务犯罪案件8案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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