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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卫生服务站建设的调研报告

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区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担负着为辖区农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公共卫生、常见病诊治、大病康复指导的任务,是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中最贴近百姓、最能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环节。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区十分重视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并出台了相关文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利于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烦”问题。下面,以汤山街道为例,将关于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分析汤山街道共有村(社区)卫生服务站19个(汤山片区9个,上峰片区10个),乡村医生29人,其中临近退休年龄的5人,占乡村医生总人数的17%。乡村医生的工资由街道卫生院和村(社区)共同承担,其中街道卫生院承担绩效工资20000元/年,村(社区)承担基本工资1630元/月。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汤山街道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离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配备不足。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要求,2014年汤山街道人大工委定向定点视察区卫生局工作,部分代表先后走访调研了xx区的西岗街道、桦墅、孟北,xx区的青龙、柏树、锁石、泉水、东流、麒麟门和汤山街道部分村(社区)等12个卫生服务站,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汤山周边地区每个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均不少于2人,其中东流、锁石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达到4-5人,而汤山街道平均每个服务站医务人员只有1.5人。汤山街道19个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人口为45000余人(汤山、上峰集镇人口除外),乡村医生29人,平均每千人0.6名乡村医生,低于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关于每千人配置1名乡村医生的标准。另外,乡村医生的工资由街道卫生院和社区两级承担,部分村(社区)不愿承担乡村医生的工资,导致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不高,有些医务人员从事村医工作20年以上,不能享受到同等在企业上班的员工工龄、假期等福利,工作量日益增大而人员待遇仍旧不高,引不进又留不住的现象长期存在,特别是全科医生和高级人才相对匮乏,且大多数乡村医生年龄较大,接近退休后继无人已成为急需解决的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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