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述职述廉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要求和上级党组织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时间、方式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可结合年终总结、党员目标管理、创先争优等进行,具体评议时间按上级党组织要求执行。
二、述职内容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职的内容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政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办事方面的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的改进措施。
(二)其他党员干部述职的内容是:
1、主管或分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及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的改进措施。
三、述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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