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市镇控违拆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维护全镇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切实抓好控违拆违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范围内违规建房的共产党员及镇、村(居)委会、组干部、镇直单位工作人员和控违拆违工作推进不力的组、村(居)委会、联村(居)委会镇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并依法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一、违规建私房、买卖土地的
1、共产党员有上述行为,情节较轻的,并及时改正的,在全镇通报批评;情节较重,但能挽回一定影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留党察看或建议开除党籍处分,或给予组织除名处理。
2、村(居)委会、组干部及镇直单位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情节较轻,并及时改正的,在全镇通报批评;不听劝阻的,一律予以免(停)职;情节较重,但能挽回一定影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并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留党察看或建议开除党籍处分,或给予组织除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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