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岗位目标责任制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院发展史上重要的一年,全院各庭室、各部门全体干警,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努力践行“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市中院的工作部署,围绕创建“平安
大荔”,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现制定我院2006年岗位目标责任制,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共性目标(30分)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干警中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加强庭、室、科、队班子及干警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优秀中青年的骨干带头作用。年内个人记写学习笔记二万字以上,写学习体会两篇以上,各庭室举办学习专栏二期。(3分)
2、庭、室、科、队团结协作好,有战斗力、形象好、能完成或超额完成院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同志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积极向上,不搞无原则纠纷。(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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