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
一、机构岗位设置如下:
主任
中心机构社区培训用品用具
专管员康复康复指导员配发残车
指导员指导员专员
二、岗位职责:
主任
参与本区(县)残疾人康复配套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承担对社区康复站(点
)、街道(乡镇)残疾人服务社、居(村)委会残协的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本区(县)残疾人康复训练和康复服务的实施工作,参与各类指标任务的汇总和统计。对中心成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负责向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拟制订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提请聘任或解除本机构的成员。
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指导本区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综合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评估。建立残疾人康复档案,管理残疾人康复信息,掌握本区康复资源,制定康复工作管理制度等工作。
负责康复项目的业务经费和康复训练与服务补贴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工作。
承担本区(县)各类残疾人康复工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参与本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质量验收的组织协调,承担对本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考核评估的具体实施。
在本区县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对残疾人及其家属、志愿者的康复教育工作,组织本区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组专家提供康复技术支持、开展康复咨询服务工作。
组织与同行的交流。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残康办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心专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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