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委政法委及省、市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完善服务发展措施、提高服务发展能力”为主题的“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服务年“活动,要以增强广大干警服务发展意识为主要教育内
容,以健全完善服务发展措施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在服务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效果为主要检验标准,着眼于大局的需要,立足于法院职能的发挥,全力保发展、保和谐、保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目标任务
开展“服务年”活动,在工作目标上,要在全力提高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着力提高维护社会秩序水平、全力提高依法有效调节经济关系水平和全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要在深入解决服务科学发展主动性不强、服务人民、保障民生自觉性不强、执法不公、执法不廉和影响、制约政法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等问题上扎实开展工作,实现人民法院服务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发展效果更加明显的目标,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公正严明的执法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方法步骤
开展“服务年”活动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教育阶段(4月上旬——5月中旬)。
(未完,全文共1921字,当前显示6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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