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交警大队法治交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持续有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以争创省级规范化执法示范市为目标,力争使我队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升,全面提高我队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创省级规范执法示范市领导小组,李永忠大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唐洪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专干杨李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措施的具体落实。
二、工作目标
以全警参与,协调配合,责权明确,夯实基础,做强基层为基本原则,以建设法治交警为载体,以推进我队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普遍、持续、均衡、协调发展和让社会和谐。
三、具体措施及分工
1、深化执法理念教育。负责组织开展以平和、理性、文明执法,建法制警队为主题的执法理念教育,主要学习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安部制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总队下发的《湖南省公安交警部门规范执法指南》并对媒体曝光的违规执法事件进行剖析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队开展警示教育。
2、强化实战技能培训。进一步推进随岗培训教育活动,具体组织以下内容的技能培训:
(1)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按照战训合一、轮训轮值的模式和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大队将制定岗位练兵计划和工作方案,以提高执法技能、改善执法方式。并通过岗位练兵,使全队涌现一批岗位能手。
(2)结合检查与个案审核进行培训。根据日常检查和个案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讲评,以案释法,同时积极畅谈自己的执法得失和执法难题,对于一般性问题,可以当场予以解答的,立即解答,而对于重大疑难问题,通过集体讨论,或向上级请市或向法律专家咨询,形成共识后再予答复,以切实解决民警的日常执法难题,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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