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企业方案
为推进安全生产示范标杆创建顺利开展,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通知》为指导,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任务目标
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选择5家安全生产基础扎实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企业培树对象,使其达到管理制度完善、现场一线规范、安全氛围浓厚、社会形象良好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企业创建从4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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