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县九次党代会精神,在全县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全国和省、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统一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活动月,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三年上水平的总体部署,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文明素质大提高、交通管理上水平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活动月,着力改善道路交通出行秩序,强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营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目标
通过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行为习惯;通过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实践活动,使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知晓率得到提高,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活动安排及措施
集中活动从11月3日开始,到12月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1、11月3日举行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活动月启动仪式,邀请四套班子领导、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文明单位代表、志愿者参加,举行我与文明同行,争做文明成安人签名活动。(文明办、公安局牵头,县直各单位负责)
2、全县及各乡镇、村,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企业,在11月7日前以这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文明交通常识为主要宣传教育内容,采取专题会议、发放宣传单、公益广告、橱窗板报、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文明办、公安局牵头,各乡镇村、县直各单位负责)
(二)全面推进阶段。(11月8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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