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启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纪实
打响一场新的战役
--我部启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纪实
2006年3月16日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李东凯
现在社会上似乎有一种潜规则。“不贿赂,办不成事。”商业贿赂,不是新的名词,但有新的含义。所谓商业贿赂,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行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商业贿
赂日益成为经济健康发展的绊脚石,非治理不可了。
中央决定,2006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治理商业贿赂。
在由中央纪委牵头、22个部门组成的高规格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中,国土资源部位列其中。在中央确定的6个重点治理领域中,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被指定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办理落实。
一场新的战役,已经打响。
部党组高度重视:确定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四方面为治理重点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
部党组对此高度重视,1月19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后,部立即采取不同的方式,就商业贿赂在国土资源领域的主要表现形式、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治理对策等问题组织调研。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部确定了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即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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