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支持服务“**经济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支持**经济区建设的15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15条”措施)、《**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工商总局支持**经济区建设政策措施的意见》(闽工商综〔〕35号、以下简称“21条”意见)和《南平市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工商总局进一步支持**经
济区建设政策措施意见》(南工商综〔〕25号),为扩大政策效应,持续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服务**“两个先行区”建设,根据省、南平市工商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认真学习,领会实质
(一)组织全员学习。要将学习贯彻国家总局“15条”措施和省局“21条”意见,提到讲政治、重责任、顾大局的高度加以重视,全局干部要认认真真、逐条逐句学习“15条”,并与深入学习贯彻此前工商总局出台的“26条”,省工商局出台的“35条”、“15条”等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机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和融入大局的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
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注册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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