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目标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目标考核工作,坚持政治建警、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建立完善对单位和民警的绩效考核机制,调动与激发单位及民警的工作积极
性,扎实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提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目标量化考核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为工作人员,负责考评办的日常工作。第一季度考核由***副局长带队,第二季度考核由***副局长带队,第三季度考核由***副局长带队,第四季度考核由***副局长带队。
派出所考核小组。负责全局所有派出所的目标量化考核工作。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任组长,办公室副主任***、户籍科副科长***任副组长,治安大队民警***、***,法制科民警***为组员。
机关科室及实战所队考核小组。负责全局机关各科室及所队的目标量化考核工作。法制科副科长***任组长,指挥室副主任***任副组长,**派出所副所长***、**派出所副所长***、**派出所副指导员***为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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