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镇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镇广大农村居民的人身保障水平,解决农村居民在养老、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根据国务院、省有关促进保险业发展的文件及《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08〕97号
)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不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通过开展“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居民保险意识,为农村居民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保险保障,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居民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全镇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二、创建目标
“十一五”期间,通过努力,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全镇6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先进村保险入户率(含短险)达到60%以上。
三、创建内容及流程
(一)创建内容。广泛宣传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和发展农民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等,借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网络资源、人力资源和专业化运作,创建一批保险先进村,完善我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二)创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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