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新建住房分配方案
新建住房分配方案
学院房改工作委员会于2005年10月20日召开常务委员会议,对东城小区新建住房的分配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议定的分配对象、分配原则经11月2日院务会议通过,12月21日院务会确定培养和引进的博士赠送75m2住房兑现相关政策。
一、入住东城小区新建住房的对象
为
了实现“两申”目标,更好地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切实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东城小区新建122套住房,经5月20日院务会议确定为人才用房。为此,东城小区新建122套住房,除用于青年教职工过渡42套外,其余80套用于安置在编在岗的下列人员:
1、无住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120m2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100m2的已获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75m2的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
4、学院正式承诺解决住房的引进人员:
(1)引进博士团人员如果具有副高职称的参与第二类人员计分排队;无副高职称的参与第三类人员计分排队,学位按博士计算;
(2)学院承诺了住房引进具有硕士学位的回国人员享受博士待遇的,计分办法同(1)。
以上获得正高职称、副高职称、博士毕业证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
二、东城小区新建住房分配原则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购买东城小区新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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