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
为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切实引入竞争机制,启动内部活力,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发、市发文件精神,本着“按劳分配,绩优酬高,奖勤罚懒”的原则,继续在学校内部实施结构工资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校内结构工资制的规定
1、
校内结构工资制是一种变教职工现行档案工资为规定的比例结构,根据多劳多得、绩优酬高的原则,对教职工工资进行重新分配的工资制度。
2、教师档案工资分职务工资、津贴、教龄津贴、地方福利补贴、三次职务补贴五部分。校内结构工资把职务工资、教龄和地方福利补贴定为“固定工资”,档案工资中的其他部分定为“浮动工资”。
3、“固定工资”,按月发放,“浮动工资”则分成三部分发放:课时补贴、岗位职务津贴、绩效工资。
4、实行校内结构工资以后,原有的一切待遇、各种补贴、奖金、班主任费等,即行废止。
二、学校浮动工资总额的计算办法
学校浮动工资总额=学校教职工档案工资总额-教职工固定工资总额
三、学校浮动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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