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落实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分解细则
根据市县长环保工作目标责任状的项目任务指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真正把环保目标责任状的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一、工作任务
(一)环境建设
1、各乡镇政府继续推进2个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1分,按照创建标准要求,申报材料齐全得满分,缺1项扣0.1分)。各乡镇创建材料在6月末交到县环保局。
2、
水务局加强新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1次(0.5分,开展执法检查,上报总结报告)。
3、各乡镇汇同环保局完善生态功能保护区划界立标工作,全面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对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开展执法检查(0.5分,开展执法检查,上报总结报告)。
4、农委、畜牧局要加强循环经济试点建设。要在农业科技园区、养殖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各类循环经济示范点1个。继续开展有机食品基地建设。[1分,按照环保局下发的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通知)(0.2分)。农委、畜牧要将建设的各项材料交环保局汇总。各循环经济项目情况总结(需说明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及主要工艺流程、项目实施后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分析)(0.8分)]。
5、农委要对全县耕地污染(农用薄膜)情况进行调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土壤污染调查(1分,上报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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