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院和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为深入开展好“服务年”活动,结合我区检察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开展“服务年”活动的目标要求
开展“服务年”活动要以增强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服务发展意识为主要教育内容,以不断健全完善检察工作服务发展措施为基本要求,以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服务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以检察机关在服务
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效果为主要检验标准,立足检察工作职能,积极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调整结构以及我区“四区”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通过活动开展,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服务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牢固树立为市委工作重心服务的思想,切实端正执法理念,主动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立足本职工作,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更加自觉地肩负起服务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是服务发展措施进一步完善。要立足于检察工作职能,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等有效方法,进一步推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实际举措,进一步健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工作规范,进一步调整和废止不利于发展甚至阻碍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有关规定,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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