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讨论发言(政法委书记)
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讨论发言(政法委书记)
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讨论发言(政法委书记)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新年伊始,中央出台了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中央
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大方针政策,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加强“三农”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下发后,我认认真真进行了学习,查找了相关资料,做了笔记,和同志们开展了热烈讨论、交流,通过学习、研讨、交流,进一步深化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内涵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心和信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的重大历史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部署上来,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坚持不懈、扎实工作,积极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来,书写农业和农村加快发展的新篇章。
(未完,全文共1980字,当前显示5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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