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佘祥林等冤错案看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监督缺陷
从去年以来,湖北省佘祥林杀妻案、河南省服刑13年后无罪释放的胥敬祥抢劫盗窃案、河北省已执行死刑的聂树彬强奸案(疑似错案)等一系列冤错案陆续浮出水面。这一系列冤错案这不仅突显了部分公安机关侦查手段落后、刑讯副供问题还很严重的现状,同时也暴露出作为法律监督专门部门的检
察机关,监督职能几乎形同虚设的严酷现实。下面,本人就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执法、立法方面存在的缺陷、解决对策以及立法建议,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佘祥林等冤错案反映出的当前检察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当前,司法体制正处于改革、转轨时期,一些地方新的执法理念还未完全确立,旧的执法理念没有彻底革除,这种矛盾的司法现状对检察人员的一些司法活动和执法行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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