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荣辱扬正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同志们:
自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发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以来,“八个为荣、八个为耻”迅速成为“两会”内外的热门话题,围绕这一重要论述,在全国上下,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了学习讨论的热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
彻胡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八荣八耻”的实质内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从弘扬民族精神、促进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放眼全局,立足实际,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现实意义
胡总书记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论述,全面阐述了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具体要求,概括精辟,寓意深邃,影响深远,对全社会弘扬真善美、摒弃假丑恶,推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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