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素镇农机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昂素镇农机协会。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昂素镇境内的小型拖拉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收割机、农用工程机械以及其它类型农业机械的所有者、使用者自愿组成的农机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在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
德风尚的前提下,团结、教育广大农机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农机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系数,开展互济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向他们提供技术服务,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农机事业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本团体的业务主管机关是鄂托克前旗农机局,登记管理机关是鄂托克前旗民政局。本团体接收旗农机局的业务指导,接收旗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住所在昂素镇。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业务范围
(一)协助职能部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规;组织会员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指导会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活动,为会员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帮助会员解决农机引进、推广和使用中的问题,提高经济效益。
(三)开展对特别困难会员的济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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