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在路东村现场会上的讲话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扎实开展“安全大仪”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大仪”的创建进程,创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落实基层组织的“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村务、财务、公共事务等制度,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一以贯之的推进“四五”普法进程,维
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处工作机制,加强村级标准化综治办建设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我镇实际,着眼于统一受理、归口管理、分级处理、依法办理、限期办结,切实加强领导,整合各方力量,强化调处服务,注重工作实效,构筑新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综治办的效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我镇“三个文明”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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