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宗教人士代表在宗教团体政协大会上的发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也是一个团结互助、理性人本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全体人民和睦相处、融洽和谐,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宗教界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教职人员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责任重大,也大有可为。下面,作为政协委员、宗教人士代表谈谈自己的认识和建议。
一、宗教教职人员要以自身优良品德和修养,教化和影响广大信教群众行善修行我们宗教界教职人员要注重自身品德修养,做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积极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楷模。积极主动地宣传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引导和教育广大信教群众与各族群众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严格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把聪明才智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事业的伟大实践之中。
(未完,全文共1916字,当前显示45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