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一中纪律卫生检查细则
为了使学校的纪律卫生工作能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学校设纪律卫生学生会干部各一名任大队长,负责全面工作(监督、汇总等),设副队长三名(一个年级一名)协助大队长工作。各班选派二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班干部出任学生会干部,负责日常检查工作。
学生会干部检查时必须佩带标志,如发现违规学生,记录其违规事项、班级、姓名,违规学生必须签名有效。学生会干部工作时要严肃、公正、有礼貌。违规学生要给予配合,否则,政教处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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