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制度
27、图书馆采编工作守则
1.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根据学校的任务,根据各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系统的做好图书采购工作。确保馆藏体系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确保经费的使用。采用计算机采购图书,掌握数据,掌握订阅动态,以便查看、注销及打印各种统计报表。
2.按照“中图法”的科学体系,及时做好新书分类、著录、加工、目录组织管理、通报新书等工作。
3.对于长期流通的文献资料,有破损或者内容陈旧、无保存价值的,经领导批准后需在藏书中清除。因各种原因遗失的文献资料,应写明情况,向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在藏书目录中清除。
28、借书阅览规则
(一)学生阅览须知
1.学生凭借书证借阅杂志。
2.报刊只供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带出室外。
3.请勿携带书包进室阅读。
4.室内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不准在阅览室吃东西,不准乱抛纸屑,不准随地吐痰。
5.阅后归还原处,放置整齐,报纸上架。
6.爱护报刊,人人有责。遇有重要信息资料、小品妙语,可以自带笔记摘抄,严禁挖剪、撕页,发现故意毁坏报纸杂志者,报教务、政教处查处。
7.遵守秩序,语言礼貌。
(二)学生借书须知
1.凭本人借书证借书。
2.借期二周,逾期自觉归还,不限借阅次数。
3.进入借书室,请勿携带书包,可在室内阅览或查阅资料,记笔记。
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不得在书内做题涂写。涂污、毁坏、撕页或遗失图书的,照原价三倍赔偿。
4.借书时注意语言礼貌,不在室内吃东西或大声讲话。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纸屑。
(三)教职工阅览须知
1.教职工阅览室全天开放。
2.报纸、杂志只供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带出室外。
3.室内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话,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
4.阅后归还原处,放置整齐,报纸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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