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扶贫政策的几点建议
●按国际标准重新确立贫困标准。这样既有利于和世界减贫工作接轨,也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要在完善开发式扶贫的同时,侧重对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源开发”,通过推动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和科技培训来提高贫困人口适应市场的能力和通过成功的人口迁移来获得非农就业机会的能力
●发挥民间组织在扶贫中的作用。我国社会中已经有一个相当大的高收入人群,以非政府组织来动员这个人群,为低收入困难群体状况的改善出钱出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扶贫实践的快速发展,我国贫困问题的特征也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给我国的扶贫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根据这些年来对我国扶贫工作所做的研究,提出以下八点建议:
一、按国际标准重新确立贫困标准。
我国目前农村极端贫困人口的标准是人均年纯收入625元以下,这个标准是1986年开始大规模扶贫时,按照当时解决温饱的要求制定的,已经不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目前我国测算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的标准,实际上与世界银行提出的按购买力平价计算1天1美元收入的国际贫困线标准十分接近。建议直接采用这个标准,这样既有利于和世界减贫工作接轨,也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完善开发式扶贫,侧重“人力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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