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xx]27号)和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现就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科学、安全和协调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交通行政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各个环节的监管,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阶段性目标
(未完,全文共2083字,当前显示5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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