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建设公平、阳光、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工作概况
2009年是施行《条例》的第一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
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及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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