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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质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天大的事,牵一发而动全身,各方瞩目,极其敏感。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通报我市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部署当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为打造实力、诚信、生态、和谐新仙桃而努力。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是不容忽视、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早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0*年,我国就开始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应对农产品可能遭受的市场冲击。20*年,欧盟就对从我国进口动物源性食品设置技术壁垒,大批小龙虾、蜂蜜等产品因氯霉素含量超标等原因被拒之门外,让我们尝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不配套带来的苦果,农产品质量安全警报时时拉响,不绝于耳。不仅国际上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贸易摩擦不断,而且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也不时发生。刚刚过去的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频见诸媒体。其中社会反响最强烈的有两大焦点,一个是“苏丹红”事件。11月12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检报告》公布,来自河北白洋淀的鸭蛋被检出苏丹红。另一个是“孔雀石绿”事件。11月17日,上海沪西水产品市场检测发现多宝鱼药物残留严重超标。在对主产地山东的养殖基地抽查中证实,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普遍使用了“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多宝鱼被全面封杀,山东省多宝鱼养殖业损失超过20亿元。

现阶段,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十分令人担忧。一是从生产主体来看。农民还不完全明白什么样的农产品是优质安全的,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又该如何生产。有极少数农民或企业根本不知道“瘦肉精”、“苏丹红”和“孔雀石绿”是违禁药品,不能使用。二是从加工主体来看。一方面,从农民那里收购来的初级产品大多是分散生产的,质量安全难以保证,加工成品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加工企业经营者缺乏战略眼光,对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发展定位模糊不清,生产管理亟待规范。三是从监管主体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广、环节多、难度大,一些单位想管又管不了,导致农产品生产经营放任自流。四是从消费主体来看。农产品消费市场主要在国外,在大城市。目前,除一些发达国家相继设置技术壁垒外,国内大城市也逐步抬高准入门槛。武汉市就组建了全国第一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一旦我市农产品因质量安全问题被挡在国际国内市场外,市内消费极其有限,遭受损失的最终是我们的农民,是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如果我们再不引起高度警觉,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进行整改,那么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带来的灭顶之灾总有一天会降临到我们头上。因此,我们必须吸取以往深刻教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推进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现代社会需求的农产品必须质量过得硬、安全放得心。生产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靠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做不到,靠设施落后的基础条件做不到,靠淘汰过时的生产技术也做不到,唯一的出路就是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既有产品技术指标,又有生产操作规程,对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都有明确规定,要求对种子、用药、施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环节加强监管,特别要求提高组织化程度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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